细说法律服务行业的第一家
发布时间: 2020-11-17

法律服务行业里诞生过许许多多的“第一家”今天一起来细说法律服务行业的各种第一家。

第一个在中国大陆执业的律师应该不是中国人,这与清帝国末期的租界有点关系。有兴趣的童靴出门左转,可以去看看愙之新闻里的《中国第一案》。漂洋过海来的律师也不大可能在中国大陆开办律师机构。即便是开办了也是很难“详考”。在民国时期,挂牌执业的律师不少,曹润田、杨荫杭、邓季惺,感兴趣的童靴出门右转去愙之文笔板块里面看看相应的文章。这些律师的执业机构肯定也不少。不过,要论第一家律师机构,还真不好说。设置的执业机构是不是一定要有法律依据,是不是一定要有规定的办公地点?算了,还是从看得见的说起吧!

历史深处的广州市法律顾问处1956年,广东省依照“苏维埃模式”试办“法律顾问处”开展律师业务,成立广州市法律顾问处。顾问处维持了两年便停业。1979年6月,重建广州市法律顾问处,法律顾问处也随即成为律师执业机构的正式名称。1984年8月,全国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召开,司法部指出应将“法律顾问处”改为“律师事务所”,广州市法律顾问处更名为广州市律师事务所。1996年,广州市律师事务所合并广州市国际贸易律师事务所、广州市华侨律师事务所,成为一家大型的“国家出资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广州市律师事务所也成为当时广东省第一大所。2000年11月8日,广州市律师事务所改为合伙制,名称亦变更为广东广之洲律师事务所。如今的广东广之洲律师事务所共有67名律师。

法律服务行业的地标蛇口律师事务所1983年7月15日,随着蛇口律师事务所成立,全国各地的法律顾问处开始陆续更名为律师事务所。1996年5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颁布,“律师事务所”也被正式明确为律师执业机构的名称。 2001年,司法部发文严格规范律师事务所名称,禁止在名称上使用地域、地名称谓考虑到蛇口律师事务所的名字对于中国律师行业有着特殊的意义,最终特批保留于是,蛇口所就成为如今全国唯一一家在所名称里保有地域名称的律师事务所。2002年、2009年,在相关政策的要求下,蛇口所先后完成了两次体制转变。从国办所到合作所,再从合作所到合伙所,蛇口所40年的发展,是中国律师行业最好的见证。如今,蛇口所已有5名合伙人,28名律师。 1984年2月,深圳市蛇口公证处挂牌成立,与蛇口律师事务所合署办公,实行二块牌子一套人马第一家个人律师事务所的诞生也与此有关。

第一家合作制律师事务所段武刘律师事务所1984年,全国第一家不纳入国家行政编制,自收自支的律师事务所——深圳特区经济贸易律师事务所正式成立出于政治因素考量,在名义上仍为国办所。到了1988年,深圳特区经济贸易律师事务所的三名律师段毅、武伟文、刘雪坛看到了法律服务市场的发展速度,认为私人所的诞生终将是大势所趋他们于是辞去公职,以社会工作者的身份开展法律业务。在深圳市司法局的支持下,三人尝试借鉴合伙制律所制度,同时司法局起草设计了相关管理制度,向广东省司法厅提交了《合伙制律师事务所管理条例》,但最终并未通过。于是,经过三方协商之后,改“合伙制”为“合作制”1988年5月4日,段毅·武伟文·刘雪坛律师事务所成立,简称段武刘律师事务所。尽管如此,在对外宣传上,他们也采取了合伙制律所的称法。段毅于2005年出走并创办了广东劳维律师事务所,主打劳工维权案件,确立了“劳动案件只代理劳动者,绝不代理企业”的原则。段武刘律师事务所淡出了人们的视线。

第一家个人律师事务所李全禄律师事务所段武刘律师事务所成立之后,深圳市司法局决定进一步推进法律制度改革,推动一家个人律师事务所落地公开招募合适人选李全禄1965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法律系,1980年取得律师资格1985年,蛇口律师事务所与蛇口公证处分家,姚峰被调至蛇口公证处担任主任,李全禄接过蛇口所主任之位。 1989年6月8日,李全禄律师事务所挂牌成立开业当年业务收入达到29万。遗憾的是,正值知天命年纪的李全禄律师不幸因病逝世律所也没能保留下来。2007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进行首次审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修订草案)》中,增加了设立个人开业律师事务所的规定,明确允许个人开办律师事务所,此时距离李全禄律师事务所开业已经过去了18年。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全国3.2万家律所中,个人所已有9200家,其占比达到28.47%。

第一家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上海段和段律师事务所1992年8月,段祺华向上海司法局申请成立一家私人合伙制律师事务所。11月,经司法部部长蔡诚批示,同意了私人合伙制律所在上海的试点申请。1993年4月8日,上海段和段律师事务所正式挂牌成立。依托留学经验与地域优势,段和段立足涉外业务获得了快速的发展。 1993年底,国务院原则同意司法部《关于深化律师工作改革的方案》,批准司法部组织试行,允许创办私人律师事务所由此掀起全国各地律师创业、律所改制的高潮。

第一家集团事务所国浩律师集团事务所1993年成立的上海万国律师事务所1994年成立的深圳市唐人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张涌涛律师事务所携手,于1998年6月在人民大会堂正式跨区域合并为国浩律师集团事务所。2005年,国浩创始人之一张涌涛因肺癌英年早逝,年仅43岁。2010年,新的《律师事务所名称管理办法》出台,“律师集团”字样一律不得出现在律师事务所名称中。因而,国浩律师集团事务所也随之更名为国浩律师事务所。

第一家特殊的普通合伙制律所江苏维世德律师事务所随着律师事务所不断发展壮大,风险问题逐渐成为各律所关注的重中之重。律师违法执业或者因过错给当事人造成了损失由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承担赔偿责任,合伙人对律师事务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2006年修订的《企业合伙法》增加了“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一节。2007年10月28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2008年6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正式规定可以设立特殊的普通合伙制律所。与普通合伙制律所相比,“特普合”律所的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律师事务所债务的,只须由他自身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则以其在律师事务所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从而大大降低了合伙执业的风险。 江苏维世德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8年2月,原名江苏金穗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区域性综合所2010年,律师事务所特殊的普通合伙制若干问题研讨会在南京召开,大成、凯文、泰和泰、君合、永嘉信、金州、天衡联合、中豪、八谦等律所围绕特殊的普通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在实际运营中的得与失进行探讨。 

 

几个重要的法律文件及其解读

[1] 1954年7月,司法部发布《关于试验法院组织制度中几个问题的通知》,其中指定几个大城市依照“苏维埃模式”试办“法律顾问处”开展律师业务。“苏维埃模式”是指苏联于1922年颁布第一个律师组织条例,创建当时较为适宜的辩护机构形式——辩护人协会,条例第三条规定:辩护人协会须在农村地区和企业里开设法律顾问处,由该协会会员当作一种社会工作为居民和职工服务。

[2] 1980年,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第15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其中第十三条规定律师执行职务的工作机构是法律顾问处。

[3]《律师事务所名称管理方法》第二章第七条规定:律师事务所名称中的字号应当由两个以上汉字组成,并不得含有下列内容和文字……(七)“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中心”、“集团”、“联盟”等字样;第二十一条规定:律师事务所使用名称,不得在核准使用的名称中或者名称后使用或者加注“律师集团”、“律师联盟”等文字。2006年,中豪律师集团成为司法部批准试点的第二家全国性律师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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