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谈小小律师
发布时间: 2018-10-13

写在前面的话:有时候,我都有些不认识自己,不知道自己是个什么东西。九书不读、八门不进、七窍不通、六亲不认、五体不勤、四季不分、三观不正、两耳不闻、一心不死。有时候自我调侃:吾日三省吾身。向太太听了不屑一顾的自言自语:“三省吾身”后,早上说了晚上就不算数,说一套做一套也就算了,辩词还那么高大上,什么玩意? 

什么是小小律师?或许与律师的能力有关,至少不应该拿年龄说事。律师该有什么能力?总的说来就是懂得协作的能力,能够秉持分赃、分肥或者分享的理念。一来具有整理情绪的能力;二来具有陌生协作的能力;三是具有压力沟通的能力。有的人会问:整理情绪算什么能力?我们大多数人不是工作不努力,也不是没有一点机会,大多数时候处于“人神交战”的状态,自己与自己过不去。控制不了自己的情绪,也无法调整自己的状态,更无法理解更多的道德、掌握更多的协作能力。陌生协作?在一个熟人社会里,血缘、乡党、权力都是确保协作的重要方式。在出现分赃不均的时候,这些力量往往失效。律师通过设计交易模式,确保陌生协作处于可控、可谈和可解的范围之内。很多人没有沟通的能力,更别说参与压力沟通了。大多数人没有表达的能力,一说话就急。也没有交流的耐心和耐力,从来没有说服他人并影响他人决策的能力。更无法在压力之下,准确的表达自己的想法和看法,进行有效的交流,并说服或者影响他人的判断和决策。要知道,最令人害怕的不是魔鬼,而是压力。


律师是个什么玩意儿?

律师是一个什么玩意儿?或许,律师也不知道自己是一个什么玩意。有人说,律师是权利的保护者,是建设法治国家的参与者。这些政治评价高度是够,分量也够,你知道他们说什么了吗?不知道吧,政治定义往往会糊弄人。律师那么重要,为什么不受体制待见?有人说,律师吃了原告吃被告,反正很赚钱。法学学子为什么只想去做法官、检察官?那么多律师在为生存拼搏,焦躁不安的奔波在路上?当然,律师有属于自己的规律,也不是说没有钱赚,没有饭吃就应当由社会来自省,去检讨。

律师是什么呢?我认为,律师是“独立的手艺人”,是“法律的雇佣兵”,也是“自由的思想家”。律师以自己的专业、经验为当事人提供判断,以自己的思考、创见为社会提供服务,获得报酬。为什么这么说?律师千万不要认为自己很不得了,很了不得。石匠也是手艺人哦,为钱卖命的人也算雇佣兵哦。

一句话,“律师就只是一个手艺人、雇佣兵”(向愙之语)而已。  


律师能做什么?

有些人不怀好意,给了律师很多高帽,律师表现出很受用的样子。其实,律师也知道自己能做的事情不多,离开了委托人的信任,离开了能够被执行的法律,作用相当有限。我认为,律师能做这些事情,“传播法律精神、宣传法律文化、激活法律需要、提供法律服务”(向愙之语)。

律师首先是一个传道士,是一个会讲法律故事的人,希望人类养成一种按照法律设定的方式去生活的习惯,并因为遵循法律的精神而得到法律的正面评价,因为养成规矩的生活方式而获得法律的坚定保护。“律师为人类社会提供普遍的协调机制,应用抽象的规范协调具象的生活,维系人性的活性,催促人类在一定的规则上活动,并形成自由、平等、宽松的生活方式;与此同时,通过规则的调试,让人类形成更大、更好、更高效的组织系统”(向愙之语)。在这个过程中,律师应当具有坚定的信仰和洞悉人性的思考,而不仅仅是穿梭在规则空隙中的泥鳅。 


 

律师价值几何?

“律师要外强社会关系,内建认知结构,不断拓宽服务的范围,提高服务的能力”(向愙之语)。“被人需要,才会被人尊重;被人认可,才能被人接纳”(向愙之语)。不要问我为什么,人性使然。律师能做的事情不多,既不能为胜诉拍胸脯,也不能为承担责任拍屁股。担不起赔偿责任,又不好意思总拍屁股,律师存在的价值是什么?我认为“律师的价值在于模式的设计、权利的平衡、风险的预判和程序的安排”(向愙之语)。我们大多数人习惯在交易出了问题、项目有了茬子才愿意与律师打交道,希望律师力挽狂澜于即输、即败。希望找到一个律师问几个问题:能不能在合同里找点由头;认识法官不,能不能找点关系;喏,给我搞定,好多钱。

一言以盖之:律师不能承诺什么,涉法事务没有律师的参与往往会失去控制,并走向失败;律师的介入,风险或可预控、失败或可避免。 

 

写在后面的话:律师每天都会接很多电话,见许多人,每天都要进入人家的故事,在人家的故事里挣扎、彷徨。在他人的担忧里找出问题,在总结的问题里铺陈方案,在诸多方案里权衡利弊,在模糊的利弊里发现客户的心声。因为说了太多以至于腮帮子酸,也因为想了太多以至于脑瓜子胀,做律师提供服务,也是为客户守护。

每一位诉讼律师会以自己的方式表达案情、分析证据、理解法律、检索判例。在脑海中通过逻辑的推演,将这些素材进行加工处理,形成代理观点,通过文字、语言等方式有效地传递给伙伴、客户、法官乃至对手。这是律师的劳动方式,充满了艰辛和挑战。写,是一种表达;说也是一种表达,每一样都需要恰到好处。少了,没有说透难免缺少说服力;多了,难免露出客户的软肋;过了,盲打莽撞不留留余地不行。每一个诉讼,每一个参与诉讼的律师都是拿着自己当事人的证据来讲一个自圆其说的故事。就算律师是一个明白人,就算这些证据可以组装为一支完美的手电筒,律师也只能看到手电筒照到的地方。而诉讼的程序互动往往充满了战争般的变数,证据优势、执行可能、和解方案。律师就是律师,律师也只是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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