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3年7月15日,清帝国政府指控章炳麟在《苏报》发表文章说“大清帝国皇帝为载湉小丑、未辨菽麦”,控告章炳麟“大逆不道、煽惑乱党、谋为不轨”一案在上海公共租界会审公廨开庭。律师艾里斯为章炳麟先生提供法律援助,上海租界工部局为其支付法律援助服务费用。清帝国代理律师古柏出庭“支持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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