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兵律师应邀参与司法行政系统推行仲裁法律制度工作座谈会
发布时间: 2021-07-22

2021年7月22日,我所律师向兵应邀参与“司法行政系统推行仲裁法律制度工作座谈会”。座谈会在涪陵饭店举行,十余个区县的司法局副局长、律工委主任和部分仲裁员代表参与座谈。向兵律师在会上做了发言,介绍了垫江律所和律师的情况,并结合律师工作的实际情况汇报了仲裁制度的感受,得到了与会同仁的认同和称赞。
      在发言中,向兵律师首先总结了商事仲裁制度的特点。向兵律师认为:仲裁要求企业对法律风险进行全流程、全视角、全方位的控制,而诉讼往往是企业仓促的应激反应。有鉴于此,这就要求企业配备常年法律顾问,甚至是设置法务部门,在证据收集、合同审查及合同执行等方面做出全方位的把控。在企业聘任常年法律顾问,特别是聘任法律顾问管控风险的效率比较低的情况下,设置仲裁条款会让企业面临非常大的心理压力。与此同时,我们的法律服务行业也存在服务能力低、服务效率不高、服务主动性不强的现状。有鉴于此,即便是在商事仲裁的制度优越性非常明显的情况下,企业也不具有选择仲裁制度的前瞻性和自信心。
       向兵律师特别强调:1,一方面是我们律师的非诉法律服务能力本身不足,另一方面也有企业对法律顾问的重视不够,重业务不管风险的情况没有明显的改观;2,律师在非诉服务和顾问服务过程中无法实现预期收益,只能在诉讼的一审、二审、再审和执行等程序的缠斗中获利;3,仲裁制度在国有企业及银行,政府招商引资和历史遗留问题等方面大有作为,而律师的参与度都比较低。我们律师一方面要不断的提高自己的执业能力和执业视野,在发展中执业,不断提高驾驭问题的能力,不断丰富解决问题的手段,结合商事仲裁的制度特点,实现社会责任和经济收益的平衡。

 

关注微信公众号持续了解资讯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