浴火重生
发布时间: 1983-03-21

1983年3月21日,广东省司法厅批准成立深圳市蛇口工业区律师事务所。


1980年10月,在原宝安县委印刷厂的一间仓库内,深圳市法律顾问处应运而生。当时全市仅有3名在职律师,1名兼职律师,分别是曾博华、谢鲁冠、麦宗炬和兼职律师姚峰。曾博华律师是我国恢复律师制度以来深圳的第一位律师。

1983年3月15日,深圳市司法局向广东省司法厅呈报关于成立蛇口工业区律师事务所的报告;3月21日,广东省司法厅根据司法部刘复之部长的批示意见,批准成立深圳市蛇口工业区律师事务所,批文为:粤司(1983)25号;7月15日,深圳市蛇口律师事务所正式挂牌开业,成为中国第一家律师事务所。地点设在蛇口工业区海景广场大门右侧靠海边的一栋旧黄色房内,面积为100多平方米,所里共四位同志,均为蛇口工业区人事处委派,由吴念祖担任主任,姚峰律师负责律师业务,倪学林负责翻译,叶素君负责财务和文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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