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库·专精特新中小律所发展
发布时间: 2023-02-18

对于刚刚进入法律服务行业的青年律师来说,是该选择规模所还是选择中小所,这或许是一个问题。不过,律师多、创收高的规模所提供的岗位毕竟有限,我们青年律师在进入法律服务行业之前都需要在中小所里面找到属于自己的律所。就像很多刚毕业的大学生在找工作时都会扪心自问,我是去一家大公司做一颗小螺丝钉?还是去一家小公司熟悉整个业务流程?在青年律师眼中,所谓的规模所和中小所也是各有优劣。其实,不少优秀的中小所也是那些大所里的佼佼者们创办。那么,未来的中小所应该是一个什么样子,未来的中小所能给法律服务行业带来什么样的贡献,未来的中小所能够为青年律师成长带来什么样的改变,这就值得我们来观察一番。

2022年,重庆市律师协会启动了“专精特新”律所培育计划,鼓励和引导中小律所高质量发展,提升全市律师行业的核心竞争力和区域影响力。在律所发展的方向上,这是全市律师行业在“规模化”发展之外,进行了非常重要的思考和探索。寄望中小所在专业化、品牌化、规范化方面有所改观,有所发展。

 

如果一家中小型律所结合自己的特点和市场需求,找准了属于自己的发展方向,坚持长期主义。没有走分光创收的老路,也没有走花光创收的邪路,通过建立发展基金,注意在品牌建设、团队建设方面的投入。通过规范化、一体化的管理实现律师的长足发展,愿意为律师的成长和发展负责。那么,这样的律所也值得我们的青年律师托付终生,与其一起成长和发展。

法律服务行业的黄金时代

从执业律师的人均业务收入增长情况来看,法律服务行业高速发展的黄金时代已然过去。以上海法律服务行业为例,自2007年至2021年的15年间,律师行业总收入从40亿元人民币左右增加到超过300亿元,增长超过7倍。当然,执业律师的总人数也从10000余名增加到超过30000名,增长了3倍多。除个别年份以外,行业总收入保持在每年10%以上的高增长。但是,近三年以来的律师人均业务收入自2019年首次突破100万人民币之后,便基本停滞不前。值得注意的是,上海律师人均业务收入增长的倍数也同其他大部分行业一样,仅跑赢了上证指数,却没有跑赢上海的住宅房屋均价。更值得一提的是,这个增长率居然没有跑赢上海职工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增长幅度。①

在未来的10年里,律师的人数会有一个非常快速的增长,到2030年大概率可能超过100万人。与经济、文化和法律系统更为近似的东亚国家相比,我国每万人律师数比例今年已经基本与日本持平,且已经接近了韩国的水平。如果考虑到韩国的总人口数量实际上就比上海+北京常住人口多了约五百万人左右,在经济发达程度基本相近的情况下,上海+北京的律师每万人律师比例已经达到了万分之十四,已然相当于韩国的两倍。从好的方面说,万人律师比的增长直接反映了城市地位,也反映了经济、社会的发展水平。北上广深凭借傲人的经济增长速度对律师人才也产生一定的虹吸效应,相对集中的律师人数表达出数据的结构性过剩状态。当然,这些城市的法律服务行业竞争也将会更加白热化和“内卷”。不过,诸如北京、上海的律师是以全中国、全行业作为服务对象,并不仅仅局限于北京和上海当地。

随着《心动的OFFER》和《精英律师》的播出,在一定程度上向民众展示了中国“精英律师”的形象,满足了部分法科生对于“精英律师”的想象。对于绝大部分执业律师而言,“精英”已经属于一个越来越难以触及的梦想。律师职业也是社会分工的一部分,并不当然意味着高收入。对于那些起步比较高,工作强度比较大,就职于国内红圈所或者金圈所的优秀法律人才而言,可能在初入职场的一两年即可达成财务自由的目标。对于进入英国的魔圈所或美国的白鞋公司驻京港沪代表处的更少数律师而言,高收入也是理所当然。因为他们可能不仅仅持有国内的律师执业证。他们大多数律师具有多语种的工作能力。如果结合他们为了拿到这些劳务报酬而付出的时间、精力以及生活成本来看,也就知道这些“高收入”也不代表高质量的生活。更重要的是,即便是取得了这个收入,一旦松劲也就会立即与这些待遇失之交臂。

与西方国家致力于要求打破以律师为代表的法律职业垄断,要求出现更多的法律服务提供者的现状不同。我们并没有出现以律师为核心的职业垄断阶层。律师在诉讼领域从未专享过代理人身份(律师基本上专享辩护人身份)。在非诉讼领域还与会计师、税务师及法律咨询公司和法律服务所分享法律服务市场。近年来,又面临法律科技公司、国际“四大”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德勤、安永、毕马威)以及其他替代性法律服务供应商(如合同管理服务商、预重整公司等)的激烈竞争。比如,上海市高院在《关于重新编制上海高院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的公告》中,就破产管理人的范围,已经突破了《企业破产法》中关于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担任管理人的规定,提出“鼓励专门从事破产清算业务的多类型机构积极参与申报,相关咨询机构、资产管理公司、财务顾问公司等其他从事破产清算工作的机构亦可参与申报”。以“四大”会计师事务所为代表的替代性法律服务机构通过此种模式在全球确实收购兼并了不少律师事务所,并夺取了不少法律服务市场。部分律师事务所和咨询机构已经开始依样画葫芦,希望能够打造“闭环”的一体化泛法律服务机构。不过,法律服务行业的黄金时代结束,就代表着大小“诸侯”共享天下的局面。

规模化真是一切问题的解药

正值反全球化势头正盛,外部发展环境应该会更加恶劣与复杂,内部保持增长和就业的压力也更大。叠加疫情影响,从专业化到规模化发展的路径来看,法律服务行业总体上将很难再延续之前高增长的状态。特别是今年以来,因为律所缺乏管理及律所盲目扩张带来的一系列问题频频曝出后,更是让大家对“规模所”心存疑虑。我们寄望通过规模化解决一切问题的时候,规模化本身就又成了问题。业内同仁也开始探讨如何合理控制成本,避免不当扩张团队导致律所出现运营危机的话题。在这样的氛围下,我们更是坚信专精特新的中小律所更能立足当下,并赢得未来,是未来法律服务行业该有的样子。

尽管不能完全归因于新冠疫情,迁延不断的疫情确实缩短了法律服务行业从高速增长到平稳增长,从野蛮生长到良性成长的过渡期,法律服务行业的发展瞬间失速让很多律师措手不及。发生疫情的这两年,行业模式都在悄悄改变,从展业模式、工作模式和开庭模式都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如果不能学会拥抱变化,那么大多数律师就只能被时代抛弃,被市场抛弃。与此同时,当下的法律服务行业不仅面临着日益严峻的“内卷”,外部的法律科技企业和其他模式创新企业也虎视眈眈,企图从法律服务市场分一杯羹。值得注意的是,律师行业的高风险和强监管时代的来临也让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特别关注。有鉴于此,律所要么在规模化方向上一路狂奔,要么走专精特新的路子。如果我们那一头都不选,就只能静等被市场淘汰出局,被历史的车轮无情压碎。

在规模化的语境下,律所的办公费用及其总体创收要有良好的匹配,并没有什么“种下梧桐树、自有凤凰来”的故事。即便是租下了一个偌大的办公室,如果没有一群敢打敢干的合伙人,没有一群战天斗地的法律人,没有得到市场的接纳和认可,大而不当的尴尬就会让我们非常难看。我们如果没有在规模化以前做好自身的准确定位,很容易被规模、创收等发展路径所迷惑。特别是今年以来,经济大环境不好的情况下,规模化不成功就会给律所和律师带来毁灭性的打击。走“专精特新”的路子,或许是我们最好的选择,甚至是不二法门。

规模化发展之外的“专精特新”发展路径

法律服务行业的“护城河”并没有我们律师想象的那么高。从专业化到规模化,这是我们能够想到的解决方案。

在过去的十年里,律师事务所的规模化在某种程度上(仅基于总人数和总创收)已经基本完成。在American Lawyer Global100的排行榜上,若根据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人数规模统计,我国在全球前十大律师事务所中已经拥有6席。其中,排名最高的律师事务所均来自中国内地,其拥有的人数数量已经超过了个别中西部省域所拥有的律师总人数,达到万人以上。在全国各地拥有超过1000名执业律师的律师事务所近年来也是遍地开花。规模化导致行业集中度越来越高。以业务收入为标准,头部若干家律师事务所的市场地位在近年来得到了空前增强。而在业务领域上,尤其是部分细分市场领域,法律顾问、投融资、非诉等领域已经出现寡头垄断的态势。特别是在境内外发行上市、大型企业及上市公司破产重整、银行及金融衍生品、公募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境内外重大并购重组、高端商事诉讼与仲裁、重大刑事辩护等若干领域,已经形成了头部若干律所的马太效应。他们资源禀赋极强、人才梯队完整、分配方式成熟合理、专业美誉度稳定可靠。地域布局无懈可击,在国内市场上基本可以所向披靡。

 

我们一方面需要这样的规模化大所参与国际竞争,规模化律所应当具有国际视野,坚持参与国际竞争,肩负带领我们国内的企业走出去的使命。另一方面则是加剧了国内法律市场的“内卷”。所以,对于中小所来说,既然放弃了规模化、国际化,就必须在专业化、品牌化方面考虑走“专精特新”的路子。既然已有的规模化律所已经占据并满足了市场的需要,中小律所深耕区域市场,下定决心坚持走专精特的路子就特别符合市场发展和行业发展的需要。中小所要想活下来,就必须在没有规模化效应的情况下,只有勇敢的趟出一条“专精特新”的新路。原因有两点。一是:现在的市场越来越成熟,客户越来越理性。“高精尖”的法律服务市场尽管是律师事务所利润和营收的主要来源,但占比并不是很高,也没有那么多的所谓创新型法律业务。也就是说,在目前的法律服务市场上,尤其面对中大型企业客户的时候,大部分法律服务在专业、成本、模式上已经透明化,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不再拥有通过“信息不对称”获得高额收益的可能。其次,在疫情当下和结束后的一段时间,大部分企业为了压缩财务成本和管理费用,降低看起来不那么必要的法律服务预算,理性的选择最需要的法律服务才是最明智的选择。二是:近十年来,大型国企和民企、以及大部分外企都有专门且规模较大的IN-HOUSE(内部法务)团队,越来越专业、越来越强大,也越来越理性、越来越挑剔。而这些客户一般主要需要外部执业律师提供三种服务:一种是偶发的,特别高精尖和复杂的法律业务;一种是需要短时间内耗费大量人力成本承做或者内部法务团队不愿承做的法律业务;一种是法定的必须由外部律师承做的法律业务。对于其他经常性的法律业务,企业通常倾向于自行处理,不仅比聘用执业律师成本更低,而且更加高效和保密。对于第一种法律服务,市场确实没有饱和,但是中小所没有优势。对于后面两种法律服务,市场显然已经处于深度买方市场的状态,律师和律所都失去了定价权。强大的IN-HOUSE不仅消灭了一些市场化的法律业务,也使得执业律师面临更大的专业挑战。

“专精特新”的内核是合规

这两年来,合规之风几乎刮遍了法律服务行业的所有角落。法律服务的市场逻辑、收费逻辑、服务逻辑都涉及合规的考量。值得我们深刻关注的是,律所的管理合规和律师的执业合规。随着市场层面对执业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监管环境日趋严格。截止目前,更多的监管体现在资本市场、金融衍生品、投资基金、破产重整等一些涉及公众及广大债权人利益的法律服务领域,以及在商事纠纷领域。比如近期,某大所因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标题的“临死”笔误引发“围观”,还收到了监管部门的监管措施,着实让业内人士胆战心惊。随后,“低端”业务如离婚纠纷、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也将面临客户的挑剔。往后会不会出现专门起诉律所,拷问“法律服务的适当性”、“律师是否尽到勤勉义务”的情况,现在下定论还为时过早。

规模化律师事务所在数字科技上的发力,运用大数据等技术甄别潜在客户,以及向潜在客户特定推送内容,对案件走向进行分析预判以及进行案件管理,中小所也不用为此惊慌。法律服务的底层逻辑和商业逻辑是情绪服务和情绪劳动。即便是最高端、最商务的法律服务,也需要律师通过表达、形象、经验和说服等方式去为市场提供服务。规模所的资本优势、技术优势并没有想象的那么强。案例及法律检索、简单的大数据分析工具,以及电子签名、取证、在线扫描、在线会议等技术和工具都会普惠所有的律师,也包括规模所和中小所。互联网的发展红利会为律师普遍提供培训、广告和文宣推广、行业分析和评级等服务。只要我们的律师没有故步自封、画地为牢,中小所朝着“专精特新”的发展就没有上限。我们就算是只有几个律师,也应该拥有属于自己的所徽、所旗和所刊,每一个律师也拥有专属于自己的徽标。也应该定制手提袋、笔记本、签字笔、雨伞、U盘、口罩。除了规模所拥有超大的办公场地和超量的执业人数,规模所拥有的我们也应该有,规模所没有的我们也要有。我们的委托书、出庭函都经过精心的设计,我们每一份法律文书都得到多轮的校对(包括本文)。我们按照公司化进行管理,由律所为每一位员工购买社会保险,给予最低生活保障工资。律所为每一位律师的生存和发展负责。未来的竞争是全面的竞争,不仅仅是办公场地,不仅仅是律师人数。

部分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人数确实是越来越多。不过,这既不能代表律所的服务能力,也不能说明律所的管理能力。由于管理没有跟上,在利益冲突、后台支持、品牌形象等方面缺乏制度安排。大而不专、大而不当的情况屡见不鲜。在经济上行的时候,随着每一个律师的创收增加,一切问题都会被隐藏起来。待到大环境不好,律师整体收入出现问题的时候,律所居高不下的办公经费、行政成本、品牌投入等都要非常致命。特别是面临有如所内的利益冲突,中小所却比大所更具有优势。如果在品牌投入、文书质量、中台支持等方面建立自己的管理优势,大所就是一个火药桶和问题库。一言以盖之,规范化管理的“专精特新”中小所不仅仅是出路,更是一条康庄大道。

总之,后疫情时代并不值得令人担忧,也没有那么可怕,而是一个不确定性胜过确定性的时代,也是螺旋式上升代替了线性发展的时代。法律服务行业群雄并起的创业时代落幕,我们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法治建设的总体要求,对经济发展的总体思路,紧跟国家发展的大势,围绕在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遵从经济的发展规律,在律师服务行业已经不可逆的变成“买方市场”且无法有效实施“供给侧改革”的前提下,不断提高把握机遇的能力和抗击风险的能力,精耕细作,走市场化、品牌化的道路,才能够获得更好的市场空间、生存空间和发展空间。一言以盖之,从管理合规为起点,从业务合规树立品牌形象,打造属于自己的“专精特新”。稳字当头、好字优先,走“专精特新”的发展。跟管理和合规要效益,向专业和专注要回报。

参考文献:①《律师业的黄金时代终结了吗?》 作者:贾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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