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的形象公关
发布时间: 2018-05-25

公关形象,又称为组织形象或公众形象,它指的是一定的组织或个人在社会公众心目中相对稳定的地位和整体映像,具体表现为社会公众对组织机构或个人的全部看法、评价和整套要求及标准。要注意的是,公关形象表现为公众的评价,但并不是说它可以和公众评价划等号。只有公众评价中所包含的相对稳定的趋势和特征,才反映组织的形象状况。

我们律师也习惯拿自己与美国的律师作比较,对美国律师的社会地位、业务收入垂涎三尺,而对自己的公关形象没有知觉。我们律师的公关形象一直受到某种刻意的曲解。比如关于律师的诚信或者忠诚类评价:律师吃了原告吃被告,云云。又比如关于律师的勤勉和谨慎类评价:不给钱律师就不会认真的办理委托事务,等等。律师的公关形象如此,律师就不得不考虑做一些形象公关。律所及其律师的公众形象已经成为客户购买偏好的潜在因素。法律服务的销售不能总是依托客户的无奈,这往往是律师及其律所的无能。

40年来,我们的律师从政府职员到社会中介,在一个官本位的国度,没有基本社会保障的国家,有一种不可名状的焦虑。律师在执业过程中,把这种焦虑传达给了我们的客户,恶化了这个关系。而官本位也对这个关系心存芥蒂,律师的执业环境受到了某种无形的挤压和排斥。

大多数律师事务所,或者大型律师机构会进行排他性的宣传。比如,我们正规,其他律所不怎么样,云云。而公共服务机构为了体现自己的绝对控制,也怠于使用它们控制的宣传工具就社会对律师及其律所的误解和偏见进行正面的宣传和引导。在自谋体如此发达的今天,律师或者律所应当站出来为自己的“正本清源”。

 

一直以来,律师都是政府的小跟班,或者权力的小附庸。而法律服务就像社会的边角余料,沦为权力的夜壶,律师的专业也沦为某种不可为外人道的掮客机巧。没有人知道律师如何工作,律师如何勤勉,律师如何思考,律师如何谨慎。当法律服务成为一个黑箱,律师被人诟病,被人猜忌或者攻击也就自然而然了。如果说律师的专业是为客户提供解决方案,致力于给客户的问题提供可选项,致力于为客户表达,为客户的权利发声。那么律师与客户的充分交流和沟通就非常重要,并不可或缺。如果律师的工作被了解,而律师的专业被尊重,那么律师的形象就一定能够得到社会的接纳和认可。

愙之律师致力于律师形象的维护和法律服务市场的维护,致力于为社会提供有温度、有力度、有态度的法律服务,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无边界、跨行业、宽节奏的智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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